愛�堥S有懼怕

若不是靠基督稱義,人有充分的理由懼怕。“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堛滿A正要怕他。”【馬太福音 10:28】這個世界�堛滷“庣鴾H的生命、生活方式或抱負的威脅比起被永恆地定罪,投在地獄的火�堙A都不算什麼。被永恆地定罪應該是最可怕的。可是被永恆地定罪卻等待著所有達不到神標准的人。這就是律法的咒詛。“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加拉太書 3:10】

然而,那些信基督的人就已經從這種懼怕�堻Q解救出來了。“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借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并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仆的人。”【希伯來書 2:14-15】因此,雖然對被定罪的懼怕應該把人驅使到福音所固有的恩典�堙A因為他們行在那很少人找著,且又直又窄的路上,但那些接受了神的恩典的人已經到了那條路的終點。他們已經出死入生,不至于定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翰福音 5:24】

結果,那些已經信靠基督的人就沒有懼怕,他們的救贖是肯定的,而且那不是基于他們的表現,而是基于他們信基督,就像亞伯拉罕那樣滿心相信,如經上所記:“并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堸_疑惑,反倒因信心�堭o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羅馬書 4:20-21】使人得救的信是深深的信。

神把神的靈賜給那些信的人。并且,“因為神賜給我們不是膽怯的心,乃是剛強,仁愛,謹守的心。”【提摩太後書 1:7】“你們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羅馬書 8:15】

至于愛,在懼怕之中就無法實現愛。因為“愛�堥S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塈t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堨摹o完全。”【約翰一書 4:18】因此,那些不信的基督徒,認為得救取決于人的表現,比如遵守誡命,他們無法實踐愛。因為他們做工是為了逃脫被定罪。他們的動機不是愛,而是自保。耶穌最大的命令就是愛。但諷刺的是,那些把他們的得救看作是取決于遵守這樣命令的人卻不能夠遵守這樣的命令。那就是律法的咒詛的一個例子。

那些信的人實踐愛不是為了得救,而只是因為那是該做的,并且那是他們的屬性。對他們來說,那是自然的。耶穌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約翰福音 10:27】羊這樣做是因為羊的屬性。與之相反,關于假基督徒,經上說:“狗所吐的,它轉過來又吃﹔豬洗淨了,又回到泥�堨h滾。”【彼得後書 2:22b】

因此,可以基于他們的行為,在基督徒中區別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翰一書 3:10】

那些相信靠做工得救的基督徒(魔鬼的兒女)常常因功擊恩典的福音暴露出來。他們通常爭辯說,如果得救不取決于人的持續表現,就沒有什麼阻止人活在罪中,因此他們拒絕并嘲笑福音,選擇靠律法稱義。

在恩典的福音�堙A神通過改變人本身來解決罪的問題,生活在罪中與這樣一個人的本性相反,而不是用如果他們做不到就會遭受地獄之火來恐嚇人。無論你如何恐嚇人,如果那是他們的本性,他們仍然會生活在罪中。不要被那些相信靠做工得救的基督徒所嚇倒。他們是冒牌貨,仍然走在通往地獄的路上。